華匯智能:歷史不規范票據的對手方現零人異象與客戶采銷數據或存超三千萬元“缺口”
《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 含章DL/作者 廉貞 映蔚/風控
近期,北交所修訂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自2025年9月5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修訂的總體思路,包括持續完善可持續規則體系,以推動上市公司提高ESG治理意識和促進公司規范運作為目標。而作為沖擊北交所上市的一員,廣東華匯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匯智能”)在問詢中,被問及回收應收賬款的內控制度及運行情況。
不止如此,此番上市,華匯智能還因大量使用票據及“迪鏈”結算遭問詢,而華匯智能稱,同行業中,有兩家公司報告期內均使用“迪鏈”結算,符合行業慣例。而2021年,華匯智能存在大票換小票、向非金融機構票據貼現以及購買票據的不規范行為,累計發生金額超兩千萬元且占當年營收超九成。需要指出的是,前述不規范票據的對手方中,一家企業在2021年社保人數為0人;且在另一家企業成立當年,華匯智能向該對手方進行換票以及貼現。
除此之外,關于新型30L渦輪砂磨機的研發投入金額,招股書與公轉書或存“出入”。而華匯智能披露銷售額與客戶披露的采購額或存超三千萬元“缺口”的情形,或同樣值得關注,信息披露現疑云。
一、大量使用票據及“迪鏈”結算遭問詢,歷史不規范票據的對手方現零人異象
相關法規指出,申請貼現的持票人取得貼現票據時應與出票人具有真實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此番上市,華匯智能因大量使用票據及“迪鏈”結算遭問詢。而華匯智能稱其2021年曾存在大票換小票、向非金融機構票據貼現以及購買票據的不規范行為。而研究發現,華匯智能進行換票以及貼現的對手方中,現“零人”企業,亦現成立當年即“來往”的情形。
1.1 大量使用票據及“迪鏈”結算遭問詢,2021年曾發生超兩千萬元票據使用不規范行為合計金額占當年營收超九成
據華匯智能簽署于2025年3月3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簽署于2025年3月3日的招股書”),2021-2023年及2024年1-9月,華匯智能持有的應收票據主要用于支付貨款及持有至到期承兌。
相較于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9月末華匯智能應收票據余額下降較多,主要系2023年以來,湖南裕能新能源電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潤新能”)等下游客戶開始采用“迪鏈”憑證代替部分銀行承兌匯票來支付相關貨款,“迪鏈”憑證在應收款項融資科目下進行列報。
需要先說明的是,華匯智能應收款項融資中應收賬款系“迪鏈”憑證,是迪鏈平臺(比亞迪指定的供應鏈信息服務平臺)開具的供應鏈融資信用憑證,屬于數字化應收賬款債權憑證。
據簽署日為2025年6月25日的首輪問詢回復(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復”),此番上市,華匯智能被要求說明大量使用票據及“迪鏈”結算是否符合行業慣例, 與主要客戶向其他供應商的結算方式是否存在較大差異。
2022-2024年末,華匯智能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余額合計分別為5,179萬元、2,179.26萬元和951.16萬元,主要系高信用等級的銀行承兌匯票及迪鏈憑證。
對此,華匯智能稱,同行業中,有兩家公司報告期內均使用“迪鏈”結算。比亞迪對其他與華匯智能業務范圍類似的供應商亦采用迪鏈方式進行結算,華匯智能大量使用“迪鏈”結算符合行業慣例。
此外,2021年,華匯智能曾存在票據使用不規范的情況。
據簽署于2025年3月3日的招股書,報告期內,華匯智能存在大票換小票、向非金融機構票據貼現以及購買票據的不規范行為。
2021年,華匯智能存在向對手方東莞市豐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豐馳”)進行大票拆小票、票據貼現的情況,換出票據/銀行匯出金額合計為539.2萬元,換入票據/貼現匯入金額分別為120萬元、419萬元。此外,華匯智能向東莞豐馳購買票據、換出票據/銀行匯出及換入票據/貼現匯入金額皆為300萬元。
另外,華匯智能存在向對手方深圳市福祿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祿鑫”)進行大票拆小票、票據貼現的情況,換出票據/銀行匯出金額合計為1,419.14萬元,換入票據/貼現匯入金額分別為610萬元、809.14萬元。
還需說明的是,華匯智能存在向對手方溫州儲勝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儲勝”)進行大票拆小票、票據貼現的情況,換出票據/銀行匯出金額合計為400.32萬元,換入票據/貼現匯入金額分別為400萬元、0.32萬元。
對于上述情況,華匯智能稱,2021年發生的上述大票換小票、向非金融機構進行票據貼現以及購買票據的行為中,所有換出的大票均來自于客戶背書給華匯智能的銀行承兌匯票,所有換入票據均為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不存在偽造、變造等情形。換入的票據以及貼現的資金均用于向供應商支付貨款。
此外,2021年,華匯智能的營業收入為2,895.45萬元。
經測算,2021年,華匯智能上述不規范票據的金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為91.82%。
對此,華匯智能稱,已針對上述票據使用不規范情況進行整改,杜絕以上票據不規范情形再度發生。
蹊蹺的是,上述不規范票據的對手方中現零人異象。
1.2 前述不規范票據的對手方中兩家公司皆為2019年成立,其中東莞豐馳社保繳納人數為0人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東莞豐馳成立于2019年8月14日。2024年1月5日,東莞豐馳注銷,注銷原因為決議解散。截至注銷日2024年1月5日,東莞豐馳的股東為溫文瓊,且無變更記錄,東莞豐馳未披露2023-2024年年報。
2019-2022年,東莞豐馳的社保繳納人數皆為0人。
據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5年9月12日,溫文瓊控制的其他企業為東莞市鑫迪加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迪加”)。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鑫迪加成立于2017年3月24日。截至查詢日2025年9月12日,鑫迪加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股東溫文瓊持股60%,且無與投資人相關的變更記錄。
2021-2024年,鑫迪加的社保繳納人數分別為0人、2人、2人、1人。
即是說,2021年,東莞豐馳或不存在社保代繳的情況。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福祿鑫成立于2019年8月19日。2023年6月16日,福祿鑫進行投資人變更,變更前后,福祿鑫的投資人分別為彭達祿、楊天友。截至查詢日2025年9月12日,福祿鑫的股東為楊天友。此外,福祿鑫未披露2022-2024年年報,2023年及2025年因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019-2020年,福祿鑫的社保繳納人數皆為0人。2021年,福祿鑫未披露社保繳納人數。
據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5年9月12日,楊天友控制的企業只有福祿鑫。彭達祿的歷史控制企業包括福祿鑫及深圳市浩康源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浩康源”)。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21年,浩康源未披露社保繳納人數,2022-2024年,浩康源的社保繳納人數分別為2人、2人、3人。
“問題”還在繼續。
1.3 另一對手方溫州儲勝成立于2021年,且現“零人”異象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溫州儲勝成立于2021年3月1日。截至查詢日2025年9月12日,溫州儲勝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其中,股東孫光林的認繳金額為550萬元,持股55%。2022年3月1日,溫州儲勝進行投資人變更,變更前后,孫光林皆系溫州儲勝的股東。
2021年,溫州儲勝未披露社保繳納人數。2022-2024年,溫州儲勝的社保繳納人數皆為0人。
據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5年9月12日,孫光林控制的企業只有溫州儲勝。
而據現行有效的《票據法》第十條,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即應當給付票據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
綜上可知,此番上市,華匯智能因大量使用票據及“迪鏈”結算遭問詢,其對此表示結算符合行業慣例。而2022-2024年末,華匯智能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余額合計分別為5,179萬元、2,179.26萬元和951.16萬元,主要系高信用等級的銀行承兌匯票及迪鏈憑證。
另一方面,2021年,華匯智能曾存在大票換小票、向非金融機構票據貼現以及購買票據的不規范行為,累計發生的金額超兩千萬元且占當年營收的比例超九成。除此之外,前述不規范票據的對手方中,一家企業在2021年社保人數為0人,另一家企業則成立當年存在與華匯智能進行換票以及貼現行為。
二、研發項目投入金額現“不同版本”,銷售額與客戶披露的采購額或存超三千萬元“缺口”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間溝通的重要橋梁,也是投資者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然而在此方面,關于華匯智能披露的研發項目投入金額,公轉書與招股書或“對不上”。且2023年,華匯智能對大客戶的銷售額,比大客戶披露的采購額或多超三千萬元。
2.1 關于新型30L渦輪砂磨機的研發投入金額,招股書與公轉書或存“出入”
據簽署于2025年3月3日的招股書及首輪問詢回復,2022-2023年,“新型30L渦輪砂磨機的研發”(以下簡稱“磨砂機研發”)項目的研發投入金額分別為17.93萬元、61.13萬元,且也已結項。
據華匯智能簽署于2024年5月22日的公開轉讓說明書(以下簡稱“簽署于2024年5月22日的公轉書”),2022年及2023年1-10月,“磨砂機研發”項目的研發投入金額分別為20.69萬元、66.17萬元。
經測算,就2022年“磨砂機研發”項目的研發投入金額,簽署于2024年5月22日的公轉書披露的數據比簽署于2025年3月3日的招股書披露的金額多2.76萬元。此外,簽署于2024年5月22日的公轉書披露的2023年1-10月“磨砂機研發”項目的研發投入金額,比簽署于2025年3月3日的招股書披露的該項目2023年整年度的研發投入金額多5.04萬元。
而信披“異象”或不止一處。
2.2 2023年向客戶萬潤新能的銷售金額,比萬潤新能披露的同期采購額或少超三千萬元
據簽署于2025年3月3日的招股書、2024年年報及首輪問詢回復,2022-2024年,萬潤新能分別為華匯智能第三大、第二大、第二大客戶,華匯智能向其銷售金額分別為73.97萬元、7,476.03萬元、11,138.28萬元,占其當期年度銷售額的比例分別為0.39%、24.9%、26.11%。2021年,華匯智能對萬潤新能的銷售額為32.74萬元,銷售占比為1.13%。其中,2023年的交易內容為砂磨機單機設備、機械密封、配件等。
經《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研究,2021-2024年,華匯智能與萬潤新能的交易金額合計為1.87億元。
而據萬潤新能2023年年報,2023年,萬潤新能向華匯智能采購砂磨機及備件等產品,交易金額為1.11億元。
經《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計算,2023年,華匯智能披露的其向客戶萬潤新能的銷售金額,比萬潤新能披露的采購額少3,655.69萬元。
另外,會計政策變更及差錯更正等或未影響上述數據“打架”的情況。
2.3 合并報表范圍及重大會計政策變更等因素,或未對前述數據“打架”產生影響
據簽署于2025年3月3日的招股書,2022年,華匯智能合并范圍內的子公司為廣州華浩軟件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浩軟件”)。2023年,華匯智能合并范圍內的子公司為華浩軟件、東莞華沅智能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沅智能”)。其中,華沅智能系由華匯智能設立。此外,華匯智能的會計政策變更涉及科目為租賃,且不存在會計估計變更及會計差錯更正。
據簽署于2024年5月22日的公轉書,2023年,華匯智能通過設立方式取得子公司華沅智能65%的股權。此外,華匯智能的會計政策變更涉及科目為租賃,且不存在會計估計變更及前期會計差錯更正。
據萬潤新能2023年年報,2023年,萬潤新能存在重要會計政策變更,但并未影響上述交易金額。此外,萬潤新能不存在重要會計估計變更及重大會計差錯更正。此外,2023年,萬潤新能的合并范圍變更不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反向購買、處置子公司,但存在新設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情形,即或不存在追溯以前交易的情形。
再來關注華匯智能審計機構情況。
2.4 2022-2023年,審計機構司農所因執業問題被出具警示函
據簽署于2025年3月3日的招股書,此番上市,華匯智能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廣東司農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司農所”)。
據廣東監管部門發布于2022年11月25日的[2022]177號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廣東監管部門對司農所執業的星輝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輝娛樂”)、廣州好萊客創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萊客”)審計項目進行了專項檢查。經查,星輝娛樂審計項目中,存在風險評估程序不到位、控制測試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對異常事項予以充分關注、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截止測試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合理利用專家工作、未執行必要審計程序、審計抽樣樣本選取不合理等問題。
此外,好萊客審計項目中,存在商譽減值測試程序不到位、存貨相關審計程序不到位、確定重要性水平選擇基準時相關因素考慮不全、審計執業存在的其他問題等問題。
對于上述情況,2022年11月22日,廣東監管部門對司農所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據廣東監管部門發布于2023年5月26日的[2023]33號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廣東監管部門對全通教育集團(廣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通教育”)進行現場檢查,并對司農所執業的全通教育2021年年報審計工作進行了延伸檢查。經查發現,司農所在審計執業中存在對全通教育2021年相關會計錯報事項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對全通教育部分業務收入確認事項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對于上述情況,2023年5月22日,廣東監管部門對司農所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可以看出,此番上市,華匯智能稱其“磨砂機研發”項目2022-2023年的投入金額分別為17.93萬元、61.13萬元。而簽署于2024年5月22日的公轉書顯示,上述項目2022年的投入金額為20.69萬元,2023年1-10月的投入金額為66.17萬元。即是說,簽署于2024年5月22日的公轉書披露的2023年1-10月“磨砂機研發”項目的研發投入金額,比簽署于2025年3月3日的招股書及問問詢回復披露的該項目2023年整年度的研發投入金額多5.04萬元。
此外,2023年,華匯智能披露的其向客戶萬潤新能的銷售金額,比萬潤新能披露的采購額或少3,655.69萬元。且會計政策、合并范圍變更等因素,或未對前述數據“打架”產生影響。而司農所作為華匯智能的審計機構,其在2022-2023年兩度因執業問題被出具警示函。
三、結語
此番上市,華匯智能因大量使用票據及“迪鏈”結算遭問詢,報告期末,匯智能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余額主要系高信用等級的銀行承兌匯票及迪鏈憑證。而2021年,華匯智能存在大票換小票、向非金融機構票據貼現以及購買票據的不規范行為,累計發生金額超兩千萬元。而票據使用不規范的對手方中,一家企業在2021年社保人數為0人,另一家企業則成立當年存在與華匯智能進行換票以及貼現的情形。
另一方面,關于新型30L渦輪砂磨機的研發投入金額,華匯智能的招股書與公轉書或“對不上”,且其招股書披露的2023年向客戶萬潤新能的銷售金額,比萬潤新能披露的同期采購額或少超三千萬元,信息披露現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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